【本報訊】「兒童教育及照顧法草案」整合托兒所、幼稚園及居家照顧,近日將送立院審議。多名國民黨立委昨天表示,現行立法龐雜,加上幼教師資能否兼具幼兒教育及照顧保護的功能,是兒照法草案審查的重點。
教育部將兒照法草案列為立法院本會期中力推的優先法案,將二到六歲的孩童教育、照顧,幼托整合為幼兒園,並把托嬰中心、課後照顧中心、居家式照顧服務都納入規範;一年內未完成轉型者,將停止招生或收托,原許可證書失效。
草案也規定,居家式照顧服務是指兒童(未滿十二歲)由三親等內親屬以外的教保服務人員,在居家環境中提供收費教保服務;每一教保服務人員至多照顧包括未滿二歲幼兒二人,或二歲至國小階段的兒童四人;聯合招收者,至多照顧包括未滿二歲的幼兒四人,或二歲至國小階段的兒童五人。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國民黨立委趙麗雲說明,草案將提供幼兒教育的幼稚園及負責幼兒照顧的托兒所整合為幼兒園,但現行的幼稚園師資課程及證照檢定考試中,缺乏幼兒照顧保護的部分;她憂心,幼托整合後,是否有足夠師資兼具幼兒教育及照顧保護的功能?
在居家照顧部分,國民黨立委江義雄、趙麗雲都認為,有些離島或偏鄉地區的單親或隔代教養的兒童,長期仰賴居家式照顧,但草案規定居家照顧人員必須具備保母執照,且限制每一保母的照顧人數,此恐將影響偏鄉地區弱勢家庭小朋友的權益。
江義雄認為,草案涵蓋○至二歲幼兒的托嬰照顧、二至六歲幼兒教保,以及國小階段兒童的居家照顧,規範範圍過於龐雜,且其中不乏有重複規範的地方,草案有檢討的必要。
幼托整合法草案送立院審議 立委憂偏遠離島師資不足
- 2009-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