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南竿鄉長朱秀平表示,津沙村公所報廢須呈報縣府、送請議會同意後方可實施;對於各方意見,鄉公所均表示尊重。
朱秀平指出,津沙村公所因原建築物老舊,三月二十七日晚間公聽會上,與會村民均達成共識極力同意拆除,惟依法須呈報縣府,送請議會同意後,始可報廢,新建老人活動中心。
另有網友提議於津沙村境內另尋處所興建老人活動中心;鄉公所表示,依地籍資料顯示,津沙全境多屬聚落保存區,僅有村公所一處為機關用地,較不受聚落保存法規限制;故另尋一地有其難度。
站在主管機關的立場,縣府文化局支持立面保存,即維持外觀,裝潢與樓層數則依法與需求調整;但鄉公所與多數村民認為,有難度。
文化局也指出,津沙村公所為全縣文資普查的項目之一,但目前不具文化資產之身分。
津沙村公所為具有戰地政務時期特色的建築物,許多網友認為應該保存,彰顯馬祖的戰地特色;但村民也希望安全、舒適的活動中心;如何處理?仰賴人民與主政者的智慧。
津沙村公所拆除重建 網友提議另覓處所興建 公所:有其難度
- 2009-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