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馬祖南北竿機場,均為國家之公共財,並非屬地方財,雖應尊重地方之意見,但仍應以整體發展多數旅客之需求為考量。
二、馬祖南北兩座機場與世界上之其他機場有其地域不同及互補之特性,例如南機北降或北機南降及南北運輸等疏解旅客之特性。
三、目前南北竿機場以97年為例,全年載客分別為169,183及57,762人次,約各佔75%及25%,以比例分應為四分之三及四分之一。惟為考量飛機多轉降至北竿機場,縣府已將原合理旅客分布比例調整為三分之二及三分之一,以避免在原機場候補之旅客無謂奔波南北兩地。
四、近來實施之候補比例機制,北竿機場已較南竿機場候補比例為高,已有部份南竿候補旅客前往北竿候補情形,更常有北竿候補有剩位,再釋給南竿候補情形發生,至於北竿有候補不及時,南竿滯留旅客更甚。
五、馬祖南北機場,天氣正常時,雖重複訂位甚多,但機場多可候補搭乘飛機,為避免在南北兩地搭機旅客在時間及成本之浪費降低,維持現有南北機場三分之二及三分之一之候補機制,應為目前最佳候補機制。
為何馬祖機場加班機候補機制應整體考量 資料來源:交通局
- 2009-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