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交通局三大工程進度報告 交通局提供

  • 2009-04-02
 一、 南北竿機場改善案:北竿機場部分已於97年12月31完成近程改善簽約,預定於98年10月完成03/21跑道裝設LDA/DME並於11月頒佈儀航程序並實施,目前廠商正在備料中,4月底即進場施作。南竿機場改善部份,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於98年2月18日召開研商「連江縣政府委託規劃之南竿機場近程改善方案」會議決議,有關本府委託顧問公司評估規劃之南竿機場近程改善方案,以現有南竿機場之地形條件,朝改善為2C類之精確進場跑道之目標努力,尚具可行性;惟該報告書陳報交通部審核前,必需依據「政府公共工程計畫與經費審議作業要點」等相關規定辦理,建請本府以現有所完成規劃報告之內容為基礎,再補強工程技術、工程經費估算(含用地取得)、環境影響說明、土地取得(含方式及時程)及機場營運維持策略等資料,俾利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彙整後儘速陳報交通部核轉行政院核定,目前本府已積極依該會議決議進行資料補強委外工作,經由採購程序,以期儘速完成南竿機場改善先期規劃構想書。
 二、 購建新造臺馬輪:總經費計新台幣14億3仟萬元,計畫書經行政院綜整審議結論,符合行政院「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政策目標,核有需要,原則同意。補助經費由特別預算分四年(98-101年)編列,目前已送交立法院審查中。去(97)年度離島建設基金同意補助新台幣一千萬元辦理細部規劃及初步設計,惟經費之動用須俟行政院核定新臺馬輪案後始可支用,本案經三次評選委員會討論修正,目前已完成採購前置作業並完成上網公告招標作業。至後續預算支用、計畫推動、實際執行所需經費及期程,依「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條例」及「政府公共工程計畫與經費審議作業要點」相關規定辦理。
 三、 福澳港區新設浮動碼頭工程:因係與「購建新臺馬輪計畫」合併為「馬祖海運港埠建設計畫」,本府已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至港務處,為加速執行掌控進度,在特別預算尚待立法院完成立法程序前,可先行辦理招標作業,且於招標文件中載明「預算未完成程序前,得先保留決標」之文字,俟預算完成立法程序後決標,以利工程提前執行,亦請該處儘速依執行時程於本(98)年6月底完成發包。目前已依「政府公共工程計畫與經費審議作業要點」報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作經費審議,同意核准後即依該計畫辦理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