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九十八年房屋稅自五月一日起開徵,至五月三十一日截止,繳納期間末日因適逢週休例假日,順延至同年六月一日止,連江縣稅捐處籲請納稅義務人在徵期內繳稅。
連江縣稅捐處表示,房屋稅開徵為期一個月,請納稅義務人在限期內前往繳納,以免逾期加徵滯納金。
稅捐處同時表示,開徵期間,南竿地區納稅義務人於接到繳款書後,請持繳款書自行向台銀馬祖分行繳納,如徵期內未收到繳款書或遺失者,請逕向稅捐處查詢(電話23261#3或0800066565)或申請補發。另北竿、莒光及東引鄉由於未設有金融機構,為方便離島納稅人免除舟車往返辛勞,稅捐處將派員前往實地徵收。
98年房屋稅繳納期限6/1止 納稅義務人注意
- 2009-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