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預算方式,一門大學問;昨天縣府召開會議,討論地方教育發展基金是否成立附屬單位預算,如確實專款專用,則這種方式有助於資金靈活運用,且結餘款不用像公務預算一樣繳回,財政局、主計室與教育局等單位年底前將參訪已實施縣市,逐步推動。
地方教育發展基金成立附屬單位預算是教育部的政策方針,立法院也在進行相關修法;如果順利推動,將能擺脫公務預算的許多限制,基金運作獨立,使用靈活,且結餘款不一定繳回。
部分國立大學(含台大)已經實施,教育部統計,政府對國立大專院校的補助款,從民國八十九年度的四百零四億元,增加到九十七年度的四百三十五億元,僅增加三十一億。但各校自籌經費因此制度,從八十九年度的兩百四十億,增加到九十七年度的四百八十九億元,成長超過一倍。北、高兩市基金財源充足,執行也較為澈底。
但部分縣市也面臨自籌財源不足,需編列預算補貼基金的困擾,同時也有各校主計人力不足、對新制不熟悉、電腦系統需更新等問題。
目前,立委與教育改革團體對地方教育發展基金,最大的批評是流於形式,部分縣府以業務計畫或單位預算編列,名義上是教育發展基金,實際上收支仍由公庫存管統一調度,結餘款亦繳回,徒具基金之名。
縣府昨天為此召開會議,決定由相關單位年底前赴已實施縣市觀摩,再逐步推動,已經實施的縣市還有金門縣、基隆市與苗栗縣。
縣府召開地方教育發展基金會議 討論熱烈
- 2009-06-02
縣府秘書長王忠銘主持地方教育發展基金會議,主計室、財政局與教育局一級主管、地區各國中小熱烈討論。(圖/文:邱竟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