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你跟法官排排坐-包青天換你當 文/連江地院院長王邁揚

  • 2020-09-05
 「國民法官法」已經於109年7月22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定於112年1月1日起在全國各地方法院施行,將來會有6名國民法官(素人)與3名職業法官一起審理「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的案件。
 簡單的說,未來像是故意殺人、傷害致人於死或是擄人撕票的案件,除了經過法院裁定不進行國民參與審判的以外,原則上都要由6位國民法官與3位職業法官一起進行審判工作,包括聆聽當事人陳述及辯護人的答辯、取捨證據、認定事實、判斷有罪無罪及量刑等等,都要由國民法官和職業法官9個人一起來評議、表決,最後作成判決。
 國民法官除了不用寫判決書以外,評議時每人跟職業法官一樣都有一票,而且票票等值,無大小之分,所以國民法官的自主意見,在這個制度下是得到充分的尊重,不會受到職業法官的左右,淪為「橡皮圖章」。
 而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只要年滿23歲,在地方法院轄區內繼續居住四個月以上,都有被選為國民法官的資格,如果出席審判期日,每一天也會有新台幣2500元的出席費,這是職業法官所沒有的待遇。
 近幾年來,法院的判決常常被人批評為「恐龍判決」,也有人批評法官「有錢判生、無錢判死」,未來有國民法官參與刑事審判,可以讓程序更加透明,破除民眾對司法的偏見,而且判決加入國民法官的多數意見,也可以使結果更貼近一般民眾的心聲。
 所以,懇請大家不要只是批評,也能走進法院共同參與這場司法革新的工程!在此先預告連江地院將在明年,選擇適當時間,辦理國民法官「模擬法庭」,屆時請鄉親一定踴躍參與,一起來當「包青天」,並提供寶貴意見,不吝指教,讓國民法官制度更加完善,提振民眾對司法的信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