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一個能夠提供這種情緒價值的偶像,即使不是傳統意義上的高大、帥氣、完美白馬王子,依然可以吸引粉絲,甚至擁有自己的受眾與文化。
現代偶像文化裡,他們不只經營唱歌、跳舞這些硬實力,還必須經營一項更加難以衡量,卻極其重要的東西,也就是情緒價值。
粉絲花費大量金錢購買專輯,換取的可能不只是音樂,而是一次近距離接觸的機會。短短幾分鐘的簽售會、見面會、握手會,甚至只是一次短暫的對視與交談。
在這些幾分鐘甚至幾秒鐘的見面裡,有些偶像並不只是單純地打招呼、介紹專輯理念、分享音樂,而會套用某種「男友人設」,用更具有暗示性的親密語言與粉絲互動。
當偶像透過語言、眼神與互動,為不同的粉絲提供親密感,原本不可能存在的距離,就被一點一點縮短。而最微妙的地方在於,粉絲未必不知道這是營業,可即使知道也未必就能因此免疫。
當偶像記得你的名字、記得你上一次說過的事情,或者對你說了一句只有你才會記住的話,即使你知道他可能對很多人都說過,心裡仍然很難完全避免產生一個念頭:「他是不是只對我這樣?」
「他是真的記得我。」
「也許我對他來說真的有一點不一樣。」
這就是偶像文化裡最危險、也最有商業價值的地方,親密感不需要真的發生,只需要讓人相信它曾經發生。而當這種幻想產生之後,粉絲便可能投入更多時間、更多金錢,追求下一次見面、下一次互動、下一次被記住的感覺。
原本只是情感寄託,是一種可以讓生活變得富足的娛樂,卻可能逐漸變成更加刺激的幻想追逐。
這些東西固然能讓粉絲更加死心塌地,也是讓某些粉絲日後產生更強烈佔有欲與扭曲心理的土壤。
於是她們會花更多更多的錢,她們會成為「唯粉」、「夢女」,甚至開始要求偶像不可以談戀愛,不可以和異性的其他演藝人員或工作人員有過於親近的互動。
不可以做出破壞人設的事情。因為你給了我「男友」般的人設,我也就有理由要求你接受「女友」般的限制,當親密感被當成商品出售,粉絲便以為自己也購買了某種關係的權利。
粉絲文化真正光怪陸離、也開始為人詬病的地方,或許正是從這裡開始。而粉絲團體的出現,又讓這種文化更加複雜。原本只是個人的喜歡,進入群體之後,便會產生另一套規則。
誰是真粉?誰是假粉?誰愛得不夠?誰又越界了?
再加上網路上的謠言與流言,情緒很容易在人群裡快速擴散。原本一個人的嫉妒,可以變成一群人的憤怒;原本一句沒有證據的猜測,也可能在重複轉發之後,看起來像一件已經被證實的事實。
而當一群人共同相信同一件事情,群體的情緒往往會比一個人的理智更加強大,所謂「烏合之眾」,並不是說每一個人原本都是瘋子,而是當個人進入群體之後,原本尚存的理智與界線,也可能在群體情緒裡逐漸消失。
於是那份喜歡開始變成佔有,佔有變成控制,控制又變成共同集體的行動,排斥任何一個「不屬於我們的人」。
瘋狂,便可能在這樣的循環裡逐漸失去邊界,自然而然成為人們眼中的瘋子。
而偶像在被捧得高高的同時,也同時被限制了。
當他不是只能是擅長唱歌跳舞的人,還要另外提供幻想與情緒價值才能存活,他也會被迫與其他偶像互相比較,而需要更多的粉絲,接受這套制度的同時,卻也被這些粉絲給威脅了自由。
或許偶像自己也覺得自己是藝術家,或許人們也真的願意給予偶像某種崇高的地位。可是被捧到天上的偶像,也可能因為幾個鏡頭、幾句話,甚至一個被截取出來的表情,就在一夜之間被踩進泥裡。
他可以被萬眾寵愛,也可以被千夫所指。
因為偶像本身,某種程度上只是一種符號。一個被包裝、被觀看、被投射,也可以隨時被替換的情感意象。
他當然是個人,但在這套體系上他卻只是個商品。
今天粉絲愛的是溫柔的他,明天市場需要的可能是叛逆的他;今天他是大家口中的完美男友,明天一段被截取的影片,就足以讓他成為「人品有問題」的男人。
他甚至不需要真正改變,改變的可能只是人們看他的方式,他享受多年的紅利,同時也是枷鎖,甚至隨時都能吞噬他。
這份感情不是無私的,能捧他上天,卻又能桎梏住他的自由。
他的事業建立在這份愛之上,可是當這份愛開始要求回報,開始要求忠誠、 服從與絕對的專屬,他又會感覺痛苦。
他必須感謝粉絲,卻不能真正拒絕粉絲。他今天所擁有的一切,有很大一部分建立在粉絲的愛與支持之上,一邊販賣親密,一邊渴望逃離親密,一邊享受被萬人需要,一邊又厭惡自己再也無法只做一個普通的人。
而旁觀者的冷血,看這次事件更像是看一場獵奇的畸形秀。
他們站在安全的距離之外,用一種不願理解也不想理解的目光,看著那些為偶像排隊、買專輯、買周邊、飛去國外看演唱會,甚至投注大量時間與金錢的瘋狂粉絲。
在他們眼裡,這些行為往往只有一個答案,這些人都不理智。
迷偶像是浪費錢,是不切實際,是把感情寄託在一個根本不認識自己的人身上。於是當悲劇發生時,旁觀者甚至不需要真正理解發生了什麼,只要丟下一句:「迷偶像就是神經病。」
這和發生命案後,發現這名兇手喜歡某款遊戲、某部漫畫,便急著把問題歸咎於他的興趣,是一樣莫名其妙的事情。
我們不會因為一個兇手喜歡吃牛肉麵,就認為牛肉麵造成了犯罪;卻常常因為一個人把偶像看得太重要,就認為「追星」必然是悲劇的原因,似乎是因為理解一個人的人生太困難,把她歸類成「不理智的追星族」卻容易得多。
興趣只是入口,但並不一定是原因啊。
一個人為什麼愛上偶像,也許是因為音樂,也許是因為孤獨,也許是在那裡找到了情緒出口與慰藉,真正值得我們追問的,從來不是「她為什麼追星追到這種程度」,而是,一份原本可以帶來快樂的感情,究竟是從什麼時候開始,變得如此沉重?
明明是每個人都有的情緒,只是再普通不過的情緒抒發與傾訴轉向,就因為沉迷而成為了瘋子?
而當我們真正正視這些產業曾經如何陪伴過一個人的自卑、孤獨、敏感、自我厭惡與現實壓力,甚至在那些不被理解的時候,給予一點正向的力量與鼓勵,那些因為一首歌、一個偶像而產生的喜悅與感同身受,除了那些同樣被稱作「瘋狂粉絲」的人之外,恐怕也沒有多少人真正理解。
在旁觀者眼裡,他們都是瘋子;可對那些身在其中的人而言,那些被嘲笑的瘋狂,或許曾經是支撐自己走過最孤獨時刻的東西。
最後,這個故事裡有真正的壞人嗎?
或許西村力並不是一開始就是個壞人。
那些愛他的粉絲,也未必一開始就是人們口中的瘋子。
偶像與粉絲在這條販賣情感的產業鏈裡,像是互相依存,卻又彼此吞噬的野獸,他們互相需要,也互相消耗,牠們日漸茁壯,也養大彼此的胃口。
可是如果把視線再拉遠一些,也許我們會發現,這並不只是偶像的問題。
總是有人在家庭裡得不到理解,有人在學校裡找不到位置,有人在工作和生活裡覺得孤單。於是那些無處安放的情感,總要尋找一個出口。
有人把它放進遊戲裡,有人喜歡漫畫與小說,有人迷上虛構角色,有人把青春交給一支樂團、一個偶像。
有時候,它們只是替一個暫時找不到歸屬的人,保留了一個可以安放自己的地方。
所以問題從來不是「為什麼要追星」、「為什麼要打遊戲」、「為什麼要看漫畫」。
而更值得警惕的,是當這些產業開始學會販賣空洞。
知道你孤獨,所以給你一個可以想念的人;知道你渴望被愛,所以讓偶像記住你的名字;知道你害怕被拋下,所以不斷提醒你,你和偶像之間存在著某種特別的連結。
或許情感的商品化,才是這個事件中最值得我們看見的問題。
當孤獨可以被包裝,陪伴可以被定價,親密可以被設計,我們甚至開始忘記,原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本來不應該是一場交易。
而這或許才是這場悲劇真正令人難過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