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因應《職業安全衛生法》最新修法動向並協助本縣事業單位落實法令,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將於8月3日(一)上午8時50分至12時30分,於馬祖民俗文物館辦理「綜合業職業安全衛生法新修法令說明會」。凡全程參與者,將核發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及一般勞工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時數4小時證明,歡迎各機關與事業單位踴躍報名參加。(報名網址https://gov.tw/uBy)
縣府民社處指出,本次說明會課程,上午9時至11時30分將由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資深檢查員或技正深入解析「職業安全衛生法及附屬法規內容」,11時40分至12時30分由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主任或代理人主持「職業安全衛生綜合解說及問題討論」,即時解答事業單位實務運作疑義。
民社處指出,本次說明會宣導重點除了強化源頭防災、加強承攬安全管理及提高處罰罰則外,更重點說明新法引入的「職場霸凌防治專章」。專章中明確界定職場霸凌須符合「場域性」、「權勢關係性」、「逾越合理範圍的不當性」、「具持續性(或單次情節重大)」及「導致身心損害」等要件,常見態樣包含言語暴力、社交排斥、職務干預、權力濫用與名譽侵害等。
新法亦依據事業單位之「僱用勞工人數」劃分雇主應採行之處置與規範:
10人以上:訂定並公開申訴管道。
30人以上 須制訂防治措施與懲處規範,並於工作場所公開揭示。
100人以上:須制定書面計畫,且調查小組應包含過半數受訓滿3小時之外部專家。
民社處提醒,未滿10人之單位,雇主仍須落實基本防治必要措施。若事業單位未依規定建立相關機制或未公開揭示,將依同法第43條規定,處以新臺幣5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事業單位切勿輕忽。
本次說明會名額有限,報名網址為https://gov.tw/uBy,請民眾事先登錄報名,以利後續登載訓練時數證明。若遇到報名相關疑問,可洽承辦人員陳先生(電話0836-22381轉6100)協助。此外,活動當天如因天候不佳經縣府宣布停班停課,則本說明會直接取消,不另行通知。
「綜合業職業安全衛生法新修法令說明會」8/3舉辦 報名
- 2026-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