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車輛占用停車格 曹以標邀相關現地會勘

  • 2026-06-03
議員曹以標邀集相關單位會勘廢棄車輛占用公共空間問題,要求業管單位強化全島清查。(圖/文:王致潔)

議員曹以標邀集相關單位會勘廢棄車輛占用公共空間問題,要求業管單位強化全島清查。(圖/文:王致潔)

 【記者王致潔報導】為解決南竿鄉廢棄車輛長期占用停車格、影響市容及居民停車權益之問題,議員曹以標邀集交旅局、縣警局及環資局現地會勘。曹以標強調,廢車問題困擾地方已久,希望業管單位加速查報與移除,同時呼籲各村村長發揮在地力量協助通報,還給鄉親乾淨的居住空間。

 曹以標指出,近日接獲不少民眾反映廢車占用停車格,導致停車空間受到排擠,這些廢車不僅影響居民停車權益,也影響遊客對馬祖觀感,要求業管單位深入各村強化清查。

 依現行法規,若經勘查認定為廢棄車輛,業管單位將於車體張貼限期清理通知書,自張貼日起7日內若無人清理,將直接移置指定場所存放;後續經通知車輛所有人仍逾期未認領者,將依廢棄物清除。在權責劃分方面,交旅局負責停車格內之廢棄車輛通報與處理;環資局與警察局則負責停車格以外的道路等公共區域。

 業管單位指出,廢棄車輛的定義不僅限於無牌車,凡車體鏽蝕、破損、外觀明顯失去原效用之有牌車輛,或失去原效用的事故車、解體車皆屬於廢棄車輛。

 環資局已擬定《連江縣廢棄車輛清除處理自治條例》送議會審議,待通過後,將全面強化查報與拖吊機制,杜絕車主鑽法律漏洞,盼提升鄉親生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