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致潔報導】清明連續假期將至,許多民眾計畫出國旅遊或經由小三通返台。連江縣衛生局特別提醒,返國時務必遵守《菸害防制法》相關規定,電子煙、未經核准之加熱式菸品及其組合元件,一律不得攜帶入境。不論是隨身攜帶、託運行李或郵寄包裹,甚至是在國內縣市間移動或轉交,皆屬違法。
連江縣衛生局指出,自《菸害防制法》於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後,相關規範趨於嚴格,民眾常因「自用」、「少量」或「代購」而誤觸法規。只要涉及輸入、運送或轉交行為,一經查獲,將依規處5萬至500萬元罰鍰,相關物品並全數沒收銷毀;若涉及違法輸入之業者,最高更可處以5000萬元重罰。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免面臨高額罰鍰。
針對加熱菸,衛生局指出,目前台灣僅有部分加熱菸品項與加熱器經衛福部核准上市,但亦僅限經合法管道輸入,一般旅客仍不得自行攜帶入境。
依據現行法規,凡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或使用電子煙(類菸品)及其組合元件,均有明確罰則:
1、製造或輸入:民眾自行輸入處5萬至500萬元;業者處1000萬至5000萬元罰鍰。
2、販賣、展示:處20萬至100萬元罰鍰。
3、廣告傳播:處20萬至100萬元罰鍰(媒體業處40萬至200萬元)。
4、供應(提供他人):處1萬至25萬元罰鍰。
5、使用類菸品者:處2000元至1萬元罰鍰。
連江縣衛生局強調,無論紙菸、電子煙或加熱菸,均含有害及致癌物質,會對自身及家人造成二、三手菸危害。坊間宣稱電子煙或加熱菸能「減害」或「幫助戒菸」之說法,均為誤導大眾的違法廣告,請民眾切勿輕信。呼籲有吸菸習慣的民眾,利用假期開啟戒菸計畫,守護全家健康。
如有戒菸需求,歡迎撥打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或加入戒菸專線LINE官方帳號(ID:@tsh0800636363),亦可至縣立醫院或各鄉衛生所諮詢,如有菸害防制相關問題則可撥打0800-531-531洽詢,共同遠離菸害,安心過節。
電子煙、未經核准加熱菸 一律不得入境
- 2026-03-30
電子煙、未經核准的加熱菸及其組合元件,依法全面禁止攜帶入境,也不得於國內縣市間運送或轉交,提醒民眾切勿誤觸法規。(圖:連江縣衛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