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依據本府114年9月8日府行文字第1140043406號公告辦理。
公告事項:
一、正取人員:程○苑。備取人員:邱○萍、曹○玲。
二、正取人員應於114年10月31日前向本府報到,若未於期限內報到視同放棄職務,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員於錄取人員生效日起6個月內遇相關職缺得免經公開甄選優先遞補。
三、報到當日請攜帶身分證、存摺封面影本辦理。
依據:依據本府114年9月8日府行文字第1140043406號公告辦理。
公告事項:
一、正取人員:程○苑。備取人員:邱○萍、曹○玲。
二、正取人員應於114年10月31日前向本府報到,若未於期限內報到視同放棄職務,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員於錄取人員生效日起6個月內遇相關職缺得免經公開甄選優先遞補。
三、報到當日請攜帶身分證、存摺封面影本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