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社會處勞動行政科徵約用人員1名

  • 2025-06-13

一、資格條件:

(一)專責人員之資格,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為原則:

1、一般專科以上學歷畢業,並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資格。

2、一般專科以上學歷畢業,具一年以上之安全衛生工作經驗及具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資格之人員。

(二)符合上列條件之一者,尚須符合下列條件為原則:

1、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大陸地區人民需設籍滿十年始得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構人員。

2、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取得外國國籍。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4、具備機車駕照。

二、工作內容:

(一)辦理勞動部補助地方政府參與中小企業工作環境輔導改善計畫」相關業務(安全衛生輔導、諮詢、職業及教育訓練及管理、就業輔導、宣導、籌備職場安全健康週及籌組輔導團等業務)。

(二)臨時交辦事項。

三、月支報酬:39,960元(享勞工退休金及年終獎金/上需扣除勞、健保等費用)。

四、檢具證件:

(一)報名表及自傳。

(二)最高學歷或相關證明等證件影本。

(三)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四)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如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書)。

(五)男性須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

五、甄選時間及地點:

(一)筆試:114年6月20日上午9時00分於連江縣政府民政社會處。

(二)面試:114年6月20日下午11時00分於連江縣政府1樓貴賓室。

六、甄選方式:電腦處理30%、公文書寫30%及口試40%,總成績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

七、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備取人員於錄取人員生效日起6個月,遇相同職缺免經公開甄選優先遞補。

八、契約起訖日期: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以後年度俟計畫核定續約)。

九、受理期限及方式:即日起至114年6月19日17時止。意者請於受理期限前,備齊上述資料以掛號郵寄至「20941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76號。連江縣政府民政社會處收」或本人親送。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勞動部補助地方政府參與中小企業工作環境輔導改善計畫約用人員」,資料恕不退件。以電子郵件方式投件者,郵件主旨註明:應徵「勞動部補助地方政府參與中小企業工作環境輔導改善計畫約用人員」。(本府收件日期為憑)

十、聯絡人:連江縣政府民政社會處張先生,電話:0836-22551分機6115,電子郵件信箱:a1091@matsu.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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