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新興毒品流通 地檢署邀相關研商特定營業場所管制方式

  • 2020-11-12
 因應新興毒品流通,連江地方檢察署邀集轄內警察機關及行政機關,共同召開加強管理特定營業場所會議。(圖:連江地檢署)

 因應新興毒品流通,連江地方檢察署邀集轄內警察機關及行政機關,共同召開加強管理特定營業場所會議。(圖:連江地檢署)

 【記者曹重偉報導】針對近期遭查獲有人在內施用或持有毒品而列管之特定營業場所,有加強管制之必要,連江地檢署10日邀相關單位共同研商對特定營業場所之管制方式,要求轄內各司法警察機關比照連江縣警察局,建立特定營業場所之通報機制。
 地檢署表示,鑑於近來新興毒品如PMMA、咖啡包等氾濫,並經常透過歌廳、舞廳、酒吧、酒家、夜店或住宿等營業處所流通,10日邀集包括縣警局、連江縣政府產業發展處、交通旅遊局、衛生福利局等主管機關,在該署大禮堂召開加強查緝特定營業場所會議,由檢察長張介欽主持。
 會議討論過程中,發現連江地區目前僅警察局在各營業處所查獲毒品時,會主動將相關資訊函知連江縣政府主管機關,進行後續輔導或裁罰,其他司法警察機關如海巡署、憲兵隊、調查局等均未建立相關通報機制,恐致主管機關無法確實掌握特定營業場所之數量。
 張介欽裁示,該署將利用轄內定期舉辦緝毒執行小組會議之機會,要求轄內各司法警察機關比照警察局,建立特定營業場所之通報機制。另檢察官偵辦案件之過程中,倘發現各該營業場所內有施用或持有毒品之情況時,亦會主動通知主管機關,以利主管機關進行後續管制作為。
 地檢署表示,除加強對於特定營業場所之管制外,並呼籲轄內業者善盡場所管理責任,否則可能遭裁處100萬元以下之罰鍰,情節嚴重者,更可能受一定期間停止營業或勒令歇業之處分。另亦呼籲全民建立反毒共識,民眾切勿輕易嘗試新興毒品,如遇有兜售毒品之情形時,請踴躍提出檢舉,齊心維護連江地區善良、質樸之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