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社會處徵選約用人員1名

  • 2025-04-29

「114年度勞動部補助地方政府參與推動中小企業工作環境輔導改善計畫」徵約用人員 (第3次)



一.進用資格條件

1. 專責人員之資格,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為原則:

(1.) 理工相關科系碩士以上畢業,並具職業安全衛生人員資格,或一年以上之安全衛生工作經驗。

(2.) 理工相關科系學士畢業,並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資格,或二年以上之安全衛生工作經驗。

2. 符合上列條件之一者,尚須符合下列條件為原則:

(1.) 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大陸地區人民需設籍滿十年始得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構人員。

(2.) 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取得外國國籍。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4.) 具備機車駕照。

二.工作內容

1.辦理勞動部補助地方政府參與中小企業工作環境輔導改善計畫」相關業務(安全衛生輔導、諮詢、職業及教育訓練及管理、就業輔導、宣導、籌備職場安全健康週及籌組輔導團等業務)。

2.臨時交辦事項。

三.月支報酬:39,960 元(享勞工退休金及年終獎金/上需扣除勞、健保等費用)。

四. 檢具證件:

1.報名表及自傳。

2.最高學歷或相關證明等證件影本。

3.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4.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如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書)。

5.男性須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

五.甄選時間及地點:

1.筆試:114年5月5日上午9時於連江縣政府民政社會處。

2.面試:114年5月5日上午10時於連江縣政府1樓貴賓室。

六.甄選方式:電腦處理30%、公文書寫30%及口試40%。

七.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備取人員於錄取人員生效日起6個月,遇相同職缺免經公開甄選優先遞補。

八.契約起訖日期: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以後年度俟計畫核定續約)。

九.報名受理期限及方式:即日起至114年5月4日17時止。意者請於114年4月18日12時前,(本府收件日期為憑),備齊上述資料以掛號郵寄至「20941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76號。連江縣政府民政社會處收」或本人親送。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勞動部補助地方政府參與中小企業工作環境輔導改善計畫約用人員」,資料恕不退件。

十.聯絡人及電話:連江縣政府民政社會處陶小姐0836-22381#6111。



附加PDF文件檔: 報名表及自傳

附加Word文件檔: 報名表及自傳

附加PDF文件檔: 甄選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