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沒繳牌照稅?4月30日最後期限

  • 2025-04-28

    114年自用汽、機車全期及營業用車上期使用牌照稅已於4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430日止,繳款書已於3月下旬陸續寄送,民眾如未收到或遺失,請以電話、網路或親自向財稅局申請補發。

 財稅局為方便民眾繳稅,已提供多元繳稅管道,稅額在新台幣3萬元以下者,可於開徵期間至統一、全家、萊爾富及來來(OK)等便利商店之多媒體資訊機,輸入車號及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或使用自然人、工商憑證、已註冊健保卡輸入密碼直接列印繳納單後,在櫃繳納。

 除可至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及便利商店繳納外,也可透過自動櫃員機電話語音、網際網路轉帳繳納稅款,或利用行動支付APP掃描QR Code線上繳稅,亦可登入網路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直接線上查繳稅款。

 財稅局提醒民眾,今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至53日止,若逾期繳納,每逾3日將加徵1%滯納金,最高至10%。民眾收到繳款書後應速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如有任何疑義或繳稅問題,可撥打該局服務電話:0836-232612326223263洽詢,財稅局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