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
公告事項:
一、以下資格條件均需符合:
(一)大學以上相關科系畢業學歷。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熟悉電腦及文書作業系統(office 等軟體)及文書處理能力。
(四)具備服務熱忱、積極負責、溝通協調能力及守法廉潔觀念。
二、工作項目:
(一)辦理水資源循環環境教育推動。
(二)生物質、有機化學物質之源頭掌握、再利用及使用與處理等循環業務之推動。可燃廢棄物燃料化及能源化之推 動、推動再生粒料多元去化管道。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繳驗證件:履歷表、身份證正反面影本、畢業證書影本、男性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環保技術證照影本,繳交資料恕不退還。
四、薪俸待遇:本計畫經費由環境部補助,本職務敘薪原則比照約用人員4等薪資起敘(新臺幣4萬3,525元)。
五、僱用期限:自實際到職日起僱用至114年12月31日止。
六、報名期間及地點:即日起至114年4月21日下午12:00分止送達本局(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14-3號)。
第2次公開徵選114年度水資源及環境管理暨資源循環業務人員1員
- 2025-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