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勞動部補助地方政府參與推動中小企業工作環境輔導改善計畫」徵約用人員 (第1次)
一.進用資格條件
1. 專責人員之資格,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為原則:
(1.) 理工相關科系碩士以上畢業,並具職業安全衛生人員資格,或一年以上之安全衛生工作經驗。
(2.) 理工相關科系學士畢業,並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資格,或二年以上之安全衛生工作經驗。
2. 符合上列條件之一者,尚須符合下列條件為原則:
(1.) 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大陸地區人民需設籍滿十年始得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構人員。
(2.) 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取得外國國籍。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4.) 具備機車駕照。
二.工作內容
1. 推動及籌組安衛家族:每位專責人員每三年應籌組成立一個安衛家族,並輔導已成立運作之安衛家族(每個家族應達二十家以上事業單位)。
2. 安全衛生輔導及諮詢事項:每位專責人員至少輔導一百家事業單位(每家二次),但籌組新成立之安衛家族,每一家族得減少輔導四十家事業單位。
3. 每位專責人員應籌組輔導團,並協助輔導員辦理轄區內事業單位之安全衛生輔導工作,每位專責人員需協助推動輔導團第一次輔導二百廠次,第二次輔導九十廠次。
4. 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及宣導事項(含預防長工時引發過勞之勞動條件事項)
5. 召開輔導團運作及工作進度檢討會議。
6. 協助推動職場安全健康週系列活動。
7. 轉介受輔導事業單位至勞動部職安署委託之統籌支援單位進行工程/設施改善技術輔導。
8. 轉介受輔導事業單位至勞動部職安署委託設置之各區健康服務中心進行後續勞工健康服務。
9. 協助事業單位申請安全衛生設施或器具等補助。
10. 轄區內勞工工作職場霸凌業務。
11. 年度租車標案辦理、執行及管理。
12. 臨時交辦事項。
三.月支報酬:39,960 元(享勞工退休金及年終獎金/上需扣除勞、健保等費用)。
四. 檢具證件:
1.報名表及自傳。
2.最高學歷或相關證明等證件影本。
3.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4.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如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書)。
5.男性須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
五.甄選時間及地點:
1.筆試:114年4月21日上午9時於連江縣政府民政社會處。
2.面試:114年4月21日上午10時於連江縣政府1樓貴賓室。
六.甄選方式:電腦處理30%、公文書寫30%及口試40%。
七.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備取人員於錄取人員生效日起6個月,遇相同職缺免經公開甄選優先遞補。
八.契約起訖日期: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以後年度俟計畫核定續約)。
九.受理期限及方式:即日起至114年4月18日12時止。意者請於114年4月18日12時前,(本府收件日期為憑),備齊上述資料以掛號郵寄至「20941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76號。連江縣政府民政社會處收」或本人親送。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勞動部補助地方政府參與中小企業工作環境輔導改善計畫約用人員」,資料恕不退件。
十.聯絡人及電話:連江縣政府民政社會處林小組0836-22381#6117。
民政社會處徵選約用人員1名
- 2025-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