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上路 5月首次開徵

  • 2025-03-14

 【本報訊】全國「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於113年7月1日上路,並將於今年5月首次開徵。此次修法新增規定,自住房屋須符合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的條件,方能適用自住優惠稅率。連江縣財稅局提醒民眾,凡於113年6月30日以前核准適用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者,須於今(114)年3月24日前完成戶籍登記,否則將無法繼續享有優惠稅率。請符合條件的民眾務必留意期限,及早辦理,以確保權益。

 連江縣財稅局說明,「自住」房屋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限三戶以內,適用稅率維持1.2%;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僅持有一戶房屋,則屬於全國單一自住房屋,房屋稅由1.2%下修至1%(排除現值房屋最高的0.3%戶)。自住房屋現行條件為:1、無出租、營業。2、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例如父母、祖父母、子女、養子女、孫子女等)實際居住。3、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3戶以內。

 連江縣財政稅務局表示,房屋稅2.0修法後,自住房屋除上述要件外,增加規定需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114年3月22日(適逢假日,得展延至同年3月24日)前若無直系親屬設籍,則會歸類為非自住房屋,無法適用自住房屋1.2%之優惠稅率。

 財稅局表示,民眾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電話向連江縣財政稅務局各房屋稅承辦人員洽詢(電話:0836-23261、0836-23262、0836-23263)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