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用藥不中斷 縣醫: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可提前領藥

  • 2025-01-16
 為確保春節用藥不中斷,凡慢性病處方箋的「最後領藥日」或「回診日」落在春節期間可提前於1月15日至1月24日回診或領藥。(圖:縣立醫院)

 為確保春節用藥不中斷,凡慢性病處方箋的「最後領藥日」或「回診日」落在春節期間可提前於1月15日至1月24日回診或領藥。(圖:縣立醫院)

 【記者曹重偉報導】為確保民眾春節期間用藥不中斷,連江縣立醫院宣布,凡慢性病處方箋的「最後領藥日」或「回診日」落在114年春節期間(1月25日至2月2日),可提前於1月15日至1月24日回診或領藥。地區各衛生所也同步開放慢性處方箋提前10天領藥,協助民眾安心備藥,平安過好年。

 縣醫說明,114年農曆春節假期長達9天,醫療院所將減診或停診,藥品調劑服務也可能暫停。為避免患者因醫療服務調整而影響用藥,健保局規定,持有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患者,可在藥品用完前10天內提前領藥。民眾若上次配藥的最後用藥日正逢春節,可提早至1月15日起回診請醫師續開處方箋,或憑慢箋領取下一階段藥品,確保用藥不中斷。

 縣醫指出,根據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規定,「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是醫師針對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所開立的長期用藥處方箋。處方效期依實際用藥日數計算,最長可達90天,並需分次領藥,每次最多可領30天的藥量。民眾須於上次用藥期限屆滿前10天內,才能憑原處方箋再次領取下個月藥品。這項規定可有效管理用藥安全,確保民眾按時服藥、穩定病情。

 縣醫提醒,需回診或持有慢性病處方箋的民眾,請及早安排回診與領藥時間,避免假期間用藥中斷。配合醫師指示按時服藥,才能維持健康,安心歡度春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