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文化出版品補助 1/13至3/7受理申請

  • 2025-01-11

 【記者曹重偉報導】新年伊始,縣府文化處公布114年度連江縣政府扶植文化出版品補助計畫,申請期間自1月13日至3月7日17時止,申請方式送達連江縣政府文化處或郵寄馬祖南竿鄉清水村136-1號(郵戳為憑),相關資訊表格請至文化馬祖官網下載(網址www.matsucc.gov.tw),聯絡電話:0836-22393分機108。連江縣政府文化出版品補助計畫摘要如下:

 一、目的:連江縣政府為鼓勵創作風氣,推廣馬祖文化及特色,特訂定本補助作業要點。本要點所稱之「文化」係指有關人類的知識、信仰、藝術、法律、道德、風俗以及任何其他的人所獲得的才能和習慣。本要點所稱之「出版品」係指個人或團體出版之圖書資料(冊籍、譯著、專論等)、電子出版品及其他非書資料(錄音、錄影帶等),辦理連江縣政府文化出版品補助計畫徵選。

 二、參加資格:不限。

 三、申請日期:公告期間自114年1月13日起至3月7日17時止。

 四、補助類別、性質、項目、補助金額及執行期限:

 (一)主題與馬祖有關之文化出版品。

 (二)圖書連續性出版品:分為全國性刊物與地區性刊物。

 (三)有聲及影像出版品。

 (四)網際網路出版品。

 (五)一般補助:採公開方式徵選,復經審查會審定同意後補助。

 (六)專案補助:對本縣文獻之建構有重大助益或具時效性,縣府得以專案辦理。

 (七)一般補助:視個案審查,每冊每次最高十萬元,總補助金額依年度預算金額而定。

 (八)專案補助:視個案辦理,總補助金額依年度預算金額而定。

 (九)受補助之出版品,應註明「本出版品曾獲連江縣政府之補助」字樣。

 (十)受補助出版發行之作品,著作權屬於受補助者,縣府得做非營利之無限期使用。

 (十一)來件不得抄襲、模仿,如有違反著作權,除取消補助資格外,作者並應負法律責任。

 (十二)作者送件時須文字稿大樣,和撰寫動機、目的、回饋方式及詳細簡經歷、身分證影印本、連絡電話、地址。

 五、申請程序(申請補助作業流程):申請者依公告時程,逕洽文化處索取或上文化處網站下載簡章及申請書,如為團體或法人組織,應另附立案或登記證書影本,封面註明申請「連江縣政府扶植文化出版品補助案」及個人姓名或團體名稱,請自行印製申請書、徵稿作品7份及電子檔光碟2份以掛號寄或親自送文化處,郵寄以郵戳為憑,並提供電子檔至zhuen45@gmail.com。

 六、評選辦法:

 (一)一般補助:採初審、審查會審定二階段辦理。

 1、審查:申請案件送件後,進行資格初審。

 2、審定:資格審查通過後,由專業人士組成審查會議審定同意後給予補助出版。

 (二)專案補助:簽核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