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深化創新研發能量 提升在地特色產業發展

  • 2024-12-22

 為鼓勵縣內中小企業加強技術創新研發,113年度連江縣地方型SBIR通過10家申請案,核定金額共計新台幣756萬8,000元整,以促進馬祖產業發展。近年來從中央部會到地方縣市政府,都持續地提供地方特色業者或組織資源,協助改善環境品質、營造在地特色、行銷地方吸引來客並提升地方產業的競爭力。馬祖推動地方特色產業,未來必須考量偏鄉發展和網路時代下新的需求與機會,納入地方創生的思維,提高在地創業的成功機會。

 地方型 SBIR 計畫係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依照各縣市政府申請協助比例提撥補助經費,再由各縣市政府自行辦理「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聚焦補助地方特色產業領域之在地中小企業投入創新研發活動。為加強激勵個人或中小企業在地投入創新研發與技術,SBIR補助可適用產業別非常廣泛,幾乎可說是只要是在地中小企業者,有明確可行的創新研發計畫,都有資格可以申請。

 綜觀各縣市推動地方型SBIR計畫,除了擬定明確產業政策及有效整合各種政策補助工具或輔導方案,辦理SBIR計畫主要推動力量與縣市政府承辦人員是否具備熱忱服務態度,以及長期投入心力累積豐富輔導經驗等因素密切攸關;此外,承辦SBIR計畫需要經驗豐富學研機構從旁協助推動各項行政管考措施,及如何結合大學校院與研究法人能量輔導在地中小企業提案申請研發補助,也是地方型SBIR極為重要關鍵因素。

 地方特色產業要能突顯地方特質,必然是與地方文化的發展緊緊相扣的。地方特色產業,在真實的發展經驗中,從發掘出有潛力的特質到具體進行研發工作以創造出能夠進入市場的產品,到順利地在市場中成為穩定的商品並向外擴展,各階段都有其不易跨越的門檻,需要特定的條件支持,否則往往半途夭折而功虧一簣。因此,地方特色產業的發展需要公私部門分工合作,公部門因為掌握資源與公權力,通常可以發揮啟動和引導的作用,但政策也需要有適當的民間部門加以承擔。

 地方型SBIR計畫,強調在地技術連結、產業連結、生活連結,帶動在地中小企業共創生產、生活、生態創新效益;馬祖產業建立特色及強化馬祖特色產業競爭力,須持續引進技術導入與創意激盪,及提升從業人員技術以及企業新產品開發能力。同時,發揮誘因效果促進當地中小企業開發更多創新產品與服務,進而有效帶動地方特色產業創新轉型。

 未來,為提升馬祖觀光產業鏈之附加價值率,仍需要借助外部專業力量帶動產業研發與推廣,持續透過輔導,透過知識分享、成功經驗學習及觀念溝通凝結共識,並認真思考馬祖的不足與優勢所在,找到妥適的資源,加速產品之開發及商品化,才能進一步帶動馬祖整體的經濟繁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