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依本府113年12月20日府教體字第1130064867號公告辦理。
公告事項:
一、錄取正取人員曹O華,無備取人員。
二、正取人員應於113年12月25日起3日內報到,逾期報到視同放棄。
三、報到當日請攜帶身分證、個人私章及存摺封面影本(臺灣銀行或郵局)辦理報到手續。
依據:依本府113年12月20日府教體字第1130064867號公告辦理。
公告事項:
一、錄取正取人員曹O華,無備取人員。
二、正取人員應於113年12月25日起3日內報到,逾期報到視同放棄。
三、報到當日請攜帶身分證、個人私章及存摺封面影本(臺灣銀行或郵局)辦理報到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