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政府產業發展處甄選職務代理人約僱人員1名

  • 2024-12-12

依據:本府113年3月22日府人組字第1130013053號函



公告事項:



一、應徵資格: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3.依據兩岸人民關條例第21條,大陸地區人民需設籍滿十年始得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構人員。



二、工作內容:



1.建築或其他土木工程之計畫規劃、檢查等。



2.工程器材規格與工程預算之擬訂與審核。



3.建築物與結構物之營建、管理等。



4.預算彙整。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繳驗證件:履歷表、畢業證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男性須檢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繳交資料恕不退還,應徵文件之信封上務必註明「應徵經建行政科員約僱職務代理人員及姓名、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



四、薪資待遇:依本府核定「連江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 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五等280薪點支給(月支報酬新台幣47,572元)。



五、報名時間及地點:即日起至113年12月17日止下午5時00分截止 ,親自、委託或郵寄送達至本府產業發展處(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01號),逾期恕不受理,送達後請撥打分機153電話確認有收到。



六、甄選時間及地點:113年12月18日上午09時00分於本府產業發展處辦理筆試;口試部分訂於113年12月18日上午11時00分辦理(如有異動,另行電話通知)。



七、甄選方式:筆試60% (政府採購法規20%、公文20%及電腦處理20%)及面試40%。擇優錄取,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八、錄取人員:正取1名,備取人員3名。(正取人員於接獲錄取通知後即辦理報到,逾3日未辦理報到者,視同棄權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員於錄取人員生效日起6個月內,遇相關職缺免經公開甄選優先遞補。)



九、僱用期限:自錄取報到日至113年特種考試離島地區公務人員(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一日止或該考試任用計畫解除列管時



十、聯絡人:吳先生    ,電話:0836-22347#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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