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違法! 陽臺加裝電動百葉窗 工務處:民眾裝設前應詳加了解

  • 2024-11-12
 裝設防墜圍籬示意圖。(圖:工務處)

 裝設防墜圍籬示意圖。(圖:工務處)

 【記者馮紹夫報導】民眾在陽臺裝設電動百葉窗恐違法!縣府工務處表示,於陽臺裝設電動升降百葉窗,可能違反連江縣違章建築查報作業原則第七點第一款規定,可處2萬到10萬元罰鍰並強制拆除,民眾裝設前應詳加了解,或洽詢工務處。

 近期馬祖地區許多集合式住宅建案物興建完成,民眾入住後會在陽臺空間裝設電動百葉窗,藉此調節光線、保護隱私,也有防風擋雨等效果。但要注意是否符合相關規定,違法可能會因違章建築條例而遭拆除。

 工務處進一步說明,電動百葉窗(軌道式或固定式)於葉片完全展開時,為完全密閉之狀態,其透空率未達百分之七十,視同新增壁體,已違反建築法第25條規定擅自建造,應予以查報拆除,違者可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屆期仍未補辦手續、未自行拆除或未恢復原狀者,得按次處罰。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八條第二項規定:「公寓大廈有十二歲以下兒童或六十五歲以上老人之住戶,外牆開口部或陽臺得設置不妨礙逃生且不突出外牆面之防墜設施。」民眾如有設置於陽臺或露臺之防墜設施需求,可參考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公寓大廈防墜設施設置原則」及圖例。(法規網址:https://glrs.moi.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525)

 工務處呼籲民眾,若有陽臺裝設電動百葉窗或裝設防墜設施等相關問題,歡迎向工務處詢問,服務專線:0836-25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