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足鄉親需求 行動領務10月初再度來馬

  • 2024-09-19

【本報訊】來了來了!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行動領務」於113年10月3日上午再度來馬舉辦,鄉親都說太方便啦,此行由領事事務副局長王海龍帶隊前來,民社處表示,將於10月3日下午南竿、10月4日上午南竿及北竿戶政事務所受理申請,提醒有需要民眾多加利用!

國民赴國外旅遊者越來越多,但對於馬祖離島的鄉親而言,辦理護照確實是一大困擾與不便。經由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行動領務」與臺北郵局快捷郵件寄送服務合作,便利當地鄉親就地辦照,並藉由郵寄方式取得護照,省時又省錢,滿足鄉親們需求。

申請人關心作業時程方面,申請換、補發一般性案件將於10月22日寄發及護照遺失申請補發案件於10月23日寄發;護照各項修正或加簽案件,將於10月9日寄發。屆時護照將統一委由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代為領取,並以快捷方式代送到府,收件地區以臺灣及各離島為限。

民社處提醒,行動領務內容包括中華民國普通護照之換、補發業務。護照規費每本1300元,但未滿14歲致護照效期縮減者,每本收費900元。除以上應繳規費外,申請人須額外再繳交由郵局寄送新照之快捷費用,該筆費用將依中華郵政公司收費標準辦理。另護照各項修正或加簽申請為免費服務,但仍須繳交由郵局寄送護照之快捷費用。人在國外且具役男身分者應向駐外館處申請護照,或於返國後始得申辦,未入境者不得委託代辦。

申請普通護照需繳交申請書1份、最近6個月內拍攝之彩色(直4.5公分且橫3.5公分,不含邊框)光面白色背景照片1式2張,照片1張黏貼,另1張浮貼於申請書。請繳交尚有效期之舊護照。年滿14歲及領有國民身分證者,應繳驗國民身分證正本,並將正、反面影本分別黏貼於申請書正面。

未滿14歲且未請領國民身分證者,請繳驗詳細記事戶口名簿正本或最近3個月內辦理戶籍謄本正本1份,並附繳完整影本1份。未滿14歲者首次申請護照應由法定代理人、直系血親尊親屬或旁系血親三親等內親屬陪同親自辦理。陪同辦理者應繳驗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本與親屬關係證明文件。詳細訊息請連結「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官網」(https://www.boc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