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報導】連江地檢署接獲情資,有轄區民眾疑似遭投資詐騙,於113年7月中旬遭詐騙集團車手親自前來馬祖,當面收取詐騙贓款新台幣200萬元。由於馬祖近十年來不曾發生車手前來親自取款之詐欺案件,檢察長謝謂誠非常重視,鑑於此風不可長,需立即採取有效及迅速等強力查緝、壓制作為,遂於113年8月30日下午3時30分召集連江縣警察局長蕭欽杰等人召開專案會議,立即指派主任檢察官蔡杰承指揮警察局積極偵辦,經調閱相關資料比對、過濾後,鎖定被告雷○應即為該名取款車手。
地檢署說明,113年9月6日,詐騙集團派遣另名車手即被告李○○前來馬祖,欲向被害人再次收取詐騙贓款220萬元,經指揮連江縣警察局、航空警察局臺北分局偵查隊及南竿分駐所等單位共同於南竿機場積極佈線,順利逮捕此次取款之車手即被告李○○,另名監管車手即被告雷○,於逃亡過程中亦遭專案小組拘獲,被告2人經蔡杰承訊問後,向福建連江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蔡杰承到庭論告至當日深夜 12時許,法院裁定被告2人均羈押禁見。
地檢署指出,此案為該署近十年來首次查獲車手親自前來轄區向被害人面交取款之案件,與向來常見之提供門號、提供帳戶、匯款詐騙、ATM取款等詐騙手法有所不同。該署呼籲並提醒民眾,於網路接獲相關投資訊息時,宜適時區辨真偽,並善用165專線釐清,以確保自身權益。該署再次重申強力打詐之立場,對於轄區民眾之財產安全必定全力守護,相關涉詐行為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