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署修法 丟包旅客重罰200萬元-聯合新聞網

  • 2024-07-16

【本報訊】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頻傳網紅無照帶團亂象叢生情況,加上今年初發生年代旅遊丟包旅客,但「發展觀光條例」上限僅罰到50萬元,交通部觀光署修正「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若丟包旅客或違法旅宿,擬將罰鍰上限分別提高至100萬及200萬元,並納管海域生態保育違規行為,如SUP放置沙灘影響綠蠵龜產卵,最高處30萬元。

為整頓觀光亂象與旅遊市場秩序,觀光署預告「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共增刪調整26項條文,包含提高違法及違規經營觀光業務或從事活動者罰鍰,並簡化觀光審查流程、觀光會報法制化等。

為強化法規遏阻力道,該修正草案將觀光產業對公益有重大影響違規的罰鍰上限,提高至100萬元,同時增訂受停止營業處分仍繼續營業的處罰上限,從原先的50萬提高至200萬元。

為維護生態保育並加強管制違規行為,該修正草案於風景特定區或觀光地區內的違規行為罰鍰,包含任意拋棄、燃燒垃圾或廢棄物;車輛或其他動力器具開入禁止進入或停放在禁止停車區域;擅入管理機關公告禁止進入地區,其罰鍰擬從原先的5000至10萬元,提高為1萬至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