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居民離島車輛運輸臺灣運費補貼辦法修正發布

  • 2024-03-28

 【本報訊】連江縣居民離島車輛運輸臺灣運費補貼辦法第四條、第五條經縣府修正發布。連江縣居民離島車輛運輸臺灣運費補貼辦法第四條、第五條修正條文如下:

 第四條、委託貨輪以海上運輸方式運送四輪以上汽車,往返臺灣地區與本縣北竿鄉或莒光鄉之間,始得申請運輸費用補貼。但出廠五年以上汽車第一次運輸入本縣不予補助。

 第五條、補貼車輛運輸費用每台車輛每年申請往、返各一次,補貼運費上限北竿地區每次新臺幣一萬元、莒光地區每次新臺幣一萬元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