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行政處應業務需要,徵選研考規劃科約用人員(預估缺)1 名。

  • 2024-03-27

主旨: 本府行政處應業務需要,徵選研考規劃科約用人員(預估缺)1名。



公告事項:



一、 應徵資格:大學(專)以上畢業。



二、 工作內容:



(一) 辦理國發會離島建設基金補助計畫相關業務,連江縣第六期綜合建設實施方案計畫、離島基金投融資等業務,各局處業務定期彙整與收集諮詢議題工作及國家發展委員會交辦事項。



(二) 配合辦理對各局處及各相關計畫考核、專案列管及其他管考行政業務。



(三) 配合辦理中央主管機關及本府臨時交辦事項。



三、 繳驗證件:履歷表(含自傳、日夜及手機聯絡電話)、畢業證書、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四、 薪資待遇:本案約用人員薪俸待遇依「連江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以工程管理費、接受委託或補助之研究計畫進用之約用助理人員報酬標準表」,三級39,490元。



五、 報名日期及地點:即日起至113年4月9日(星期二)17:00止,於連江縣政府行政處(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76號),親自、郵寄報名(上班時間收件,若郵寄報名,於截止報名前送達為準,逾期恕不受理)。



六、 甄試時間及地點:筆試日期訂於113年4月10日(星期三 )上午10時整於縣政府2樓會議室辦理;口試部份:訂於113年4月10日(星期三)下午15時00分整於連江縣政府1樓貴賓室舉行。



七、 甄選方式:筆試60%(行政學大意30%、公文30%)、口試40%,總成績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時,具身心障礙手冊者優先錄取。筆試題目考試範圍:選擇題以3年(110、111、112)內之一般行政初考及地方特考五等試題為範圍。



八、 錄取人員:正取1名,備取2名,正取人員於接獲錄取通知報到日後5日內至本府辦理報到,逾期限未辦理報到者,視同棄權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員於錄取人員生效日起6個月內遇相關職缺得免經公開甄選優先遞補,未錄取人員其繳交證件恕不退還。



九、 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2月31日。



十、 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大陸地區人民需設籍臺灣地區滿10年,始得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構人員,如於進用後發現違反此條情況,一律無條件解職。



十一、 聯絡人:(0836)25139分機6562,陳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