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申請15日截止

  • 2024-03-07

 【本報訊】為減輕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負擔,勞動部辦理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112學年度第2學期補助至3月15日截止申請。

 勞動部指出,申請本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者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須符合下列申請資格: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至申請截止日(113年3月15日),失業期間達1個月以上(即113年2月15日以前失業),並經核付就業保險法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

 或為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於申請截止日(113年3月15日)已就業,但在前一年內(即112年3月15日至113年3月14日)經核付就業保險法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前一年內(即112年3月15日至113年3月14日)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者,仍可提出申請。

 除上述條件之一外,申請人及其配偶111年度綜合所得總額須在新台幣148萬元以下,申請人子女須就讀高中職或大專校院,且申請人於113年3月15日以前,未請領勞保老年給付,且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

 勞動部表示,對該項補助有需求者,可於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線上申請系統(https://uwes.mol.gov.tw/login)下載申請書,列印後以掛號郵寄至指定地點或利用線上申請系統以自然人憑證於線上提出申請。

 另紙本申請書亦可向各地方政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就業中心(就業服務台)及勞保局各辦事處索取。相關事項可撥打勞動部免付費諮詢專線1955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