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雇主僱用中高齡勞工 發展署提就業獎勵

  • 2024-01-13

    【本報訊】迎接壯世代浪潮,勞動力發展署鼓勵雇主僱用中高齡及高齡勞工,提供雇主僱用獎助,並為協助中高齡及高齡勞工再就業投入專案缺工職缺工作,提供勞工專案缺工就業獎勵,雇主、勞工都有獎勵。

    發展署為了鼓勵企業提供更多工作機會給45歲以上的中高齡失業勞工,雇主只要僱用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失業期間連續達30日以上的中高齡者,每僱用1名每月分別發給雇主僱用獎助1.3萬元(中高齡者)、1.5萬元(高齡者),最長12個月。

    另外,雇主有人力需求除聘僱中高齡者失業勞工有獎勵,也可以選擇繼續僱用原事業單位內屆齡65歲的在職勞工,於繼續僱用期間滿6個月,自僱用第1個月起,依人數每人每月補助雇主1.3萬元且一次發給6個月的繼續僱用補助;第7個月起每月補助提高至1.5萬元,按季核發補助12個月,前後共可補助18個月。

    此外,勞動力發展署為協助有意願重回職場再就業的中高齡及高齡勞工,同時協助疫後缺工產業人力補實,自112年5月起推動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其中針對45歲以上的失業勞工,只要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至旅宿業、餐飲業與航空站地勤業等3大疫後缺工產業的專案職缺就業,除了領薪水,還可以領專案缺工就業獎勵,每人每月1萬元,特定地區還會每月再加碼3000元,最長發給12個月。如工作地點位於公告特定地區,每月還可以再加碼最高3000元。

    發展署提醒雇主和中高齡勞工朋友,現在正是各行業缺工搶人才的時刻,歡迎多多運用發展署提供的資源。雇主可以到台灣就業通刊登求才職缺;45歲以上的失業勞工朋友們,則可踴躍投入旅宿業、餐飲業及航空站地勤業等專案缺工職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