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112年度各類所得憑單申報31日前完成,以免受罰

  • 2024-01-11
 112年度各類所得憑單申報至113年1月31日,請多加利用網路申報。(圖:財政部北區國稅局馬祖服務處)

 112年度各類所得憑單申報至113年1月31日,請多加利用網路申報。(圖:財政部北區國稅局馬祖服務處)

 【本報訊】財政部北區國稅局馬祖服務處表示,112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憑單、股利憑單及信託所得申報書之申報期間至113年1月31日,請機關、團體、營利事業及信託受託人等扣繳單位依限完成申報,以免受罰。

 該服務處進一步說明,憑單申報可採人工、媒體及網路方式,其中網路申報快速便捷,於申報期間內全日24小時均可上網辦理,例假日期間亦能照常申報。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及信託受託人欲採網路申報者,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下載各類所得憑單(含信託)資料電子申報系統軟體並完成安裝,相關網路申報細節可參考該網站提供之使用者手冊或於常見問題查詢。申報人如有網路申報軟體操作問題,可以電話(0809-085-188)、傳真(04-37039798)或以e-mail(帳號:imx@etax.tradevan.com.tw)方式向服務人員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