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落實推動社會福利政策與加強照顧關懷鄉親,東引鄉公所訂定「東引鄉公所辦理發放住院醫療慰問金及死亡家屬慰問金作業要點」,並經鄉民代表會審議通過,113年1月1日開始實施。
住院醫療慰問金及死亡家屬慰問金作業要點,凡設籍東引鄉民眾及取得居留證之外(陸)籍配偶,符合:(一) 死亡者之家屬,(二) 因轉診赴南竿或赴台就醫及安寧返鄉者,依要點予以慰問。補助標準:(一) 死亡者之家屬,慰問金每次最高以新台幣壹萬元整為度。(二) 因轉診赴南竿就醫,慰問金最高以新台幣壹仟元整為度。(三) 因轉診赴台就醫,慰問金最高以新台幣伍仟元整為度。(四) 安寧返鄉者,慰問金核實全額支付。
鄉公所指出,慰問金之核給,由鄉長親自(或派代表)前往東引鄉衛生所或民宅辦理慰問,並致贈慰問金。要點所需經費由鄉公所「社會救濟-獎補助費- 其他補助及捐助」項下支應。要點奉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另行補充規定之。
東引鄉代會審議通過「住院醫療及死亡家屬慰問金作業要點」
- 2023-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