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舉辦勞資會議機制工作坊 導正雙方人員正確觀念

  • 2023-10-01
 推動勞資會議機制,導正雙方人員正確觀念,縣府舉辦勞資會議機制工作坊,邀請勝綸法律事務所律師華育成抵馬授課。(圖:縣府民政處)

 推動勞資會議機制,導正雙方人員正確觀念,縣府舉辦勞資會議機制工作坊,邀請勝綸法律事務所律師華育成抵馬授課。(圖:縣府民政處)

 【記者曹重偉報導】為推動勞資會議機制,導正雙方人員正確觀念,縣府日前舉辦勞資會議機制工作坊,邀請勝綸法律事務所律師華育成抵馬授課;他向地區勞方、資方代表分享勞資會議的法令規定,如勞資會議應採共識決,從代表選任、代表核備、會議召開、會議紀錄執行等等,分別說明,並透過相關解釋案例說明,強調勞資雙方應本誠實信用原則,共同促進勞資會議之順利進行。

 民政處說明,勞資會議是雇主與員工建立溝通橋梁的管道,近年來因應勞動基準法修正,公司行號召開勞資會議逐漸受到重視,例如彈性工時等事項,必須經過工會同意,若無工會者應經勞資會議同意,始得為之。

 另勞動基準法第83條明確指出:為協調勞資關係,促進勞資合作,提高工作效率,事業單位應舉辦勞資會議。民政處表示,如果事業單位實施二週變形工時、四週變形工時、八週變形工時、延長工時、彈性延長工時、例休假日調整等事項,均需經過工會同意,若無工會者應經勞資會議同意,違反者將處新臺幣2萬至100萬罰鍰,可見勞資會議召開極為重要,可共同解決彼此問題,提升勞工參與感。

 當天的勞資會議機制工作坊講習課程共分上午資方場、下午勞方場,並藉由勞資會議工作坊的形式,讓勞資會議勞方、資方代表,將實務召開的問題,共同提出討論,學員也對於勞資會議應召開事項熱烈討論,有助於未來勞資會議召開和諧與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