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馬祖轉播站土地自民國82年後獲連江縣政府同意撥用,各家無線電視台共用該站,107年鄉親主張該站鐵塔用地為其所有,經多次協商迄今尚未定論。為保障馬祖鄉親電視傳播的權益,確保數位電視服務能持續播送,立法委員陳雪生在林詩發執行長陪同下,於今(13)日上午分別邀集數位發展部長唐鳳、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副主委翁柏宗至國會辦公室,要求相關單位研擬相關因應方案,公視轉播站不得撤台。
立委陳雪生表示為避免馬祖地區之數位無線電視服務,不受前述鄉親土地主張之影響,建議另覓地點建置鐵塔,並作成以下決議:
一、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馬祖轉播站土地,自民國 82 年後獲連江縣政府同意撥用,目前各家無線電視合均共用該站(包括公視、台視、中視、華視、民視)。
二、107年有民眾主張馬祖轉播站目前鐵塔用地為其所有,雙方經多次協商,迄今(112年9月)尚未定論,公視應依程序與民間協調處理。
三、為保障連江縣鄉親傳播權益,確保數位電視服務持續播送,不受前述之民眾土地主張而影響,立委陳雪生要求研擬相關因應方案,其中包括另覓地點建置電塔。
四、新設鐵塔方案,設置地點須考量以下條件:(一)新址對傳輸及播送衝擊最小;(二)腹地大小;(三)安全等因素。
五、經多方評估考量,此規劃方案初擬如下:(一)地點:於公視馬祖站台內,距現有鐵塔50公尺處建置新鐵塔。(二)規格:此新設鐵塔之規格為電桿式鐵塔,高度25公尺,另加發射天線5公尺(現有自立式鐵塔高度30公尺)。(三)預算:新建電桿式鐵塔加基礎結構施作及發射天線、拆卸搬遷安裝等工程費用約需1,000萬元,建置費用請數發部、NCC負責籌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