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 為鼓勵因家庭因素辭職的女性重返職場,勞動部1日起推動為期3年的「婦女再就業計畫」,針對因家庭因素離開職場180天以上的婦女提供最高3萬元的「自主訓練獎勵」、最高3萬元的「再就業獎勵」;另外,若雇主提供可調整工時的新職缺,並且雇用符合計畫資格的婦女,每雇用一人,雇主最高可領3.6萬元的「工時調整獎勵」。
勞動部說明,我國女性勞參率在25至29歲接近9成達高峰後,往往因為婚育、照顧家庭等因素而離開職場,未再出現第二次高峰,50歲後更低於日、韓等鄰近國家。尤其我國面臨少子化與高齡化,依國發會人口推估,未來10年間15至64歲工作年齡人口將減少145.7萬人,加上零工經濟或自行創業等多元就業型態發展,各產業將出現人力缺口,因此鼓勵女性重返職場,有助於紓緩產業缺工問題,也能促使婦女實現個人價值與成就。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身特組組長施淑惠說,實務上認定若婦女因結婚生育,照顧未滿12歲子女、65歲以上長輩或重大傷病家人,就符合因家庭因素離開職場,而現行二度就業婦女定義為因家庭因素離開職場兩年未投保,婦女再就業計畫則鬆綁二就婦女定義,只要因家庭因素離開職場180天以上未投保就適用。
施淑惠指,婦女再就業計畫裡面,有三支新推出的子計畫,第一支是最高3萬元的「自主訓練獎勵」,家庭因素退出勞動市場180天以上的婦女,若自行規劃精進職能訓練,提案經勞動部審核通過,完成訓練並到公立就服機構辦理求職登記,就能領2萬元自主訓練獎勵,登記後在180天內經推介就業或自行找到工作,再加領1萬元。
她強調,自主訓練獎勵預計9月上旬公告,受理期間將到年底,且沒有名額上限,勞動部目前推估500件申請案。
第二支新計畫為最高3萬元的婦女「再就業獎勵」。施淑惠說,離開職場180天以上的婦女只要向公立就服機構、台灣就業通辦理求職登記,並報名參加計畫,就業期滿90天,全時工作可領3萬元,部分工時工作也能領1.5萬獎勵金,預估1萬人受益。
第三支計畫是針對雇主的「工時調整獎勵」,每一職缺每月核發3000元,最長12個月,等於雇主最高可領到3.6萬,用意是鼓勵雇主為有照顧家庭需求的婦女提供工時調整或部分工時工作。施淑惠說,雇主必須新開發可調整工時的職缺,向公立就服機構或台灣就業通報名參加計畫,並且錄用經公立就服機構推介、符合資格的婦女,才能申請獎勵金。
婦女再就業計畫上路 重返職場可領3萬獎勵-聯合新聞網
- 2023-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