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報導】連江縣衛福局公布今年7月份市售食品抽驗結果,發現1件菜豆不符法規,且無法提供來源憑證,該局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第1項第11、12款之規定,處罰鍰3萬元整。
為維護地區居民食品衛生安全,衛福局7月持續至傳統市場、超市抽驗生鮮蔬果,共計抽檢13件蔬果,分別為韭菜、玉米、糯米椒、皇宮菜、小辣椒、九層塔兩件、絲瓜、蒲瓜、小黃瓜、菜豆、紅肉火龍果、有機青江菜,檢驗殘留農藥;另抽驗水產品虱目魚肚、牡蠣2件,分別檢驗動物用藥及重金屬。
結果發現其中1件菜豆檢驗出殘留農藥超出法規限量標準,故判定不符法規規範,衛福局已令業者將違規產品下架不得販售,並訪談該販售業者,因業者無法提供來源憑證,已裁處業者3萬元。
衛福局呼籲地區業者,不論商品來源為市場、批發商等,都請務必索取產品交易單據,並保存之,以利進行產品溯源管理。食品業者保存產品來源文件,可於食品事件發生時,快速釐清產品的源頭,阻斷違規產品於流通端販售,以強化食品(材)可追溯性,另可避免受罰。
衛福局提醒消費者,拒買來路不明食品,本局將持續透過市售產品抽驗查核,加強把關縣內流通之食品衛生安全,為消費者食安善盡把關之責。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食品藥物管理科,聯絡電話:0836-22095*8885、8886。
市售食品抽驗 菜豆不符法規且無法提供來源憑證 開罰3萬元
- 2023-08-30

衛福局公布112年7月份市售食品抽驗結果,1件菜豆殘留農藥不符法規,且無法提供來源憑證,已裁處業者3萬元。(圖:連江縣衛福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