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馮紹夫報導】打造友善無障礙城市,連江縣交旅局依照比例規定分別在南竿各村、東引設置行動不便之身心障礙者專用機車停車位,今年底北竿會再劃設2格車格,並呼籲非領有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明者,不得違規占用。
為符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6條第1項及第99條第2項規定,與照顧身心障礙者,交旅局分別於本縣南竿鄉介壽村、復興村、福澳村、清水村、馬祖村及仁愛村,完成設置行動不便之身心障礙者專用機車停車位10格,東引鄉公所協助於碼頭設置1格。
交旅局說明,依本縣車位數比例應設置車位為27格,交旅局建置目標為28席,原有設置車位為15格,以及加上本次已完成11格,共計已完成26格,執行進度92%,預計在112年12月前規劃於北竿鄉設置車位2格。
交旅局表示,違規占用路邊停車場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者,由交通勤務警察、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或交通助理人員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規定辦理,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打造友善城市 南竿、東引完成身障者機車停車位11格
- 2023-08-04


連江縣交旅局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南竿鄉及東引鄉完成設置身心障礙者專用機車停車位11格。(圖:連江縣交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