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塑 明年起縣內飲料店禁用一次性塑膠杯

  • 2023-06-28

 【記者曹重偉報導】為落實減塑,連江縣環資局表示,縣內飲料店將於明(113)年1月1日起,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包含生物可分解塑膠,如PLA杯等)。環資局鼓勵民眾,在購買飲品時,能自備環保杯消費,除了減少使用一次性容器外還可以取得5元以上的現金優惠,期能藉由營造鼓勵循環使用的消費環境,逐步養成民眾的習慣,全民共同力行減廢生活,打造淨零宜居城市。

 環資局指出,依環保署111年4月28日公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規範全國各縣市最遲應於113年年底前實施飲料店禁用塑膠一次用飲料杯,連江縣經環保署112年5月24日令發布113年1月1日起,轄內飲料店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

 針對業者落實情形,環資局將於11月中旬至列管飲料店業者進行第二次政策宣導說明會,包括法令公告事項、相關宣導單張等,確保業者瞭解政策內容,進而順利依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