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停車繳費單逾期尚未繳費者 30日前完成繳費

  • 2023-06-12

配合連江縣全面停車收費政策,福澳港周邊首先在111年9月1日起,實施路邊及路外停車收費作業,迄今尚有2798筆未繳納停車費。

為避免駕駛人因各種原因未能於繳費期限內繳納路邊停車費而遭受罰鍰處罰,請民眾及地區租車業者有停車未繳費者,於112年6月30日前至繳費機輸入車牌進行繳費或於上班時間至介壽地下停車場管理室繳費。

112年7月1日後將進行催繳作業,停車繳費超過期限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3項「汽車駕駛人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未依規定繳費,主管機關應書面通知駕駛人於七日內補繳,並收取必要之工本費用,逾期再不繳納,處新臺幣三百元罰鍰。」規定逕行催、追繳停車費並收取必要之工本費用約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