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報導】112年度連江縣傳統建築風貌補助計畫開始受理申請案件,連江縣文化處表示,申請期間自5月18日起至6月17日(下午5時)止,地點為文化處,申請文件請於網路下載使用或洽該處領取,如有申請相關疑問歡迎來電詢問,電話:0836-23146。
文化處說明,縣府依據連江縣傳統建築風貌補助自治條例及馬祖傳統建築風貌補助作業要點,辦理112年度連江縣傳統建築風貌補助計畫,即日起接受本縣民眾、民間團體申請;規定如下:
一、本案所補助之傳統建築,須依相關建管規定辦理。
二、本案所稱之傳統建築係指:其建築形式應經由本縣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審議小組審議之建築。
三、本計畫補助項目如下:
(一)傳統建築屋頂:
1、屋脊:以五脊四坡頂、兩坡頂及四脊四坡頂設計為原則。
2、瓦片:以紅色或褐色等瓦片構築為主。
3、壓瓦石:以藍灰色及淡、暗紅色為主。
(二)外牆:
1、花崗岩石砌牆:以亂石砌、人字砌、工字砌等形式為主。
2、傳統木板牆。
(三)大木結構:大木結構、傳統木門、窗。
四、申請辦法:
(一)提送申請補助案應備文件。
(二)提送申請地點:縣府文化處(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36-1號)。
(三)提送申請時間:112年5月18日起至6月17日17時止,逾期不予受理。
(四)連絡電話:0836-23146。
(五)於文化處領取申請表件者,請填妥並檢附相關資料完備後,裝入密封資料袋內逕寄(依郵局戳章時間為主)或親送至文化處簽收。
五、本縣民眾、民間團體申請應備文件如下(請洽縣府文化處索取或馬祖日報、文化馬祖網站下載):
(一)申請書。
(二)補助試算明細表。
(三)土地、建物產權使用同意書。
(四)委託書。
(五)切結書。
(六)現況照片黏貼表。
(七)修繕簡圖。
(八)土地、建物產權證明文件(土地鑑界證明、地籍圖、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舊有房屋證明、房屋稅籍資料)。
(九)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十)土地及建物使用契約書(團體須檢附)。
六、前揭應備文件,經縣府初審後如有缺漏,請於縣府通知後2週內補齊,逾期者本府不予受理,並逕予退回。
七、本計畫補助經費需待中央預算審議結果而定,縣府得視實際情況酌減或停止補助,如有未盡事項得另行補充之。
112年度傳統建築風貌補助計畫開跑
- 2023-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