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該亮的要亮 該暗的要暗

  • 2022-12-03

 連江縣馬祖是全國第一個通過光害自治條例的縣市,今年第5屆台灣光環境獎也獲得評審團特別獎殊榮。馬祖地區從早期求光到如今減光,在地民眾對光的認知與需求可以說是落差很大,在以觀光為主軸的產業型態下,光的管理與馬祖發展息息相關,未來期望自治條例能順應環境落實在全縣公共政策之上,讓馬祖該亮的地方亮,該暗的地方暗。

 馬祖地區長期實施軍管,早年因戰備要求對光的管制十分嚴格,回歸自治後,地方政府致力改善鄉村基礎建設,其中路燈是很重要的一項,馬祖居民可以說是黑怕了,大量的路巷燈被列為政見要求執行。路巷燈的普及與否曾被視為文明進步指標之一,但近年來在世界暗空協會推廣下,很多國家開始反其道而行,能減的光就要減;民生基礎建設發展至今,要拆除馬祖大部份的路巷燈是不可能的,但因應觀光特性做調整是必要的。

 台灣暗空協會近年來協助馬祖推動國際暗空認證,該組織成功該合歡山通過國際暗空認證,自此國人對光的認知有了大轉變。亮不見得是件好事,「暗空」其實就是提倡「用明智的方式來消費照明」,錯誤的照明方式反而會為自己帶來危害。而馬祖的藍眼淚、特有種「北竿雌光螢」、神話之鳥「黑嘴端鳳頭燕鷗」、賞星熱點等自然環境與物種棲地,都與光害管制成效有極大關連,而這些重要的觀光資源承載相關產業與生計,要想永續發展生存,官民各界對光的需求勢必得取捨。「連江縣光害自治條例」已公告實施,這是台灣第一個通過光害自治條例的地方政府,後續將依條例內容劃設「光敏感區域」,針對區域內的輝度、照度、大型光源加以管制;在接下來各項建設推動的同時,光的設施要以更高標準來看待,而更重要的是得到在地鄉親的認同,只有官民共識才能共同實現沒有光害的環境。

 減少光害不是指消滅所有燈光,畢竟在文明社會是需要夜間照明的,我們必須思考夜間照明的必要性,過去部份鄉村在夏天配合藍眼淚季實施路巷燈管制,雖說不是最高明的管理手段,但至少讓觀光客夜間聚集之地不再那麼亮。光害防治應結合藝術成為一種設計,透過改造來達到既能照明又不會產生光害才是長久之計,特別是馬祖的暗夜能夠創造商機,如何善用夜間資源又要兼顧住民需求,需要各鄉各村用心規劃,從小巷燈到大路燈都必須一個個檢視,最終要讓該亮的地方亮,該暗的地方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