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因應社會需求及回應民意要求,北竿鄉公所利用公墓殯儀館閒置空間規劃壽棺空間共20個,提供民眾申請暫置壽棺之用,第一階段申請截止,已有7位民眾提出申請,因尚有餘額,有需要者可上班時間至公所申請。
為提供優質殯葬服務,北竿鄉公所啟用置放壽棺區申請作業,於109年11月23日起接受鄉親申請,第一階段申請截止,有7位民眾提出申請,尚有13個餘額可供申請。
北竿鄉殯儀館置放壽棺區開放申請作業規範:
一、鑒於本鄉鄉親需求,經本所規劃置放壽棺空間20個區域供鄉親申請使用。由於空間數量有限,申請順序排位以鄉親急迫性來做安排,優先順序如下:
1、具有醫院重大傷病證明者。
2、依年齡最長者依序排列。
3、其他有需求之鄉親。
二、申請之鄉親於公所通知後1個月內置放壽棺並辦理繳納費用(每月200元及保證金5000元),一次繳清崎零月份至年底,本所拍照後建檔留存,另於期限內未辦理置放壽棺及繳清費用者,視同放棄。
三、每年1月份辦理續用作業手續並繳納當年度費用(每年2400元) ,逾期3個月未辦理續用申請者,將保證金扣抵未繳納之場地使用費,並通知申請者將該壽棺移出,如不予理會者將壽棺以廢棄物論處。
四、場地使用完畢後30日內申請核退保證金及未使用之每月場地使用費。
五、本置放壽棺區僅供提供存放空間場地,本所不負責任何保管責任。
六、違反本鄉殯葬設施管理自治條例相關規定、損毀公物時,須照價賠償,並由保證金內抵扣,不足款部分依法請求損害賠償。
七、本申請作業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補充說明。
北竿鄉殯儀館置放壽棺區 首階段7位民眾提出申請
- 2020-12-31

北竿鄉公所利用殯儀館空間規劃壽棺區共20個,第一階段已有7位民眾提出申請。(圖/本報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