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嘉榮報導】經濟部刻正受理事業申請受疫情影響事業基本工資補貼,3月17日修正放寬適用資格認定,並延長受理期間至4月15日,符合資格受影響事業可儘快上網(https://minimumwage.org.tw)申請。
經濟部表示,從1月17日開始受理申請至今,期間有許多企業反映,雖與員工約定月薪為基本工資,但因支付加班費後超過基本工資、或幫員工調薪後幅度略高於基本工資,致投保薪資高於基本工資25200元薪資級距一級,即須以26400元作為投保薪資,因而不符合補助條件。因此經濟部與勞動部討論評估後,決定修正適用全職員工人數計算方式,除1月到6月投保薪資在25250元級距員工人數外,將111年1月到6月投保薪資在26400元人數減去110年10月31日投保26400元人數,亦納入補貼人數計算,但每月補貼人數上限仍不得超過110年10月31日投保在24000元、25200元等二個投保薪資級距員工人數,至於部分工時員工補貼範圍則不受影響。
經濟部說明,若先前已提出申請業者,將直接按照修正後適用規定核計補貼款。另配合適用條件放寬,亦將受理期間延長至4月15日,請符合資格事業儘速提出申請。
補貼對象為有成立就保投保單位農業、服務業、受疫情連帶影響食品、紡織、服飾等製造業,以及疫情期間受損較深醫事機構、補習班、幼兒園、休閒農場、養殖漁業及駕訓班等事業類型,並須符合110年9月及10月營收相較109年同期衰退20%以上衰退條件,透過網站可輕鬆提交申請,網站上亦有完整懶人包、FAQ、作業要點等資訊供查閱。若有疑問,亦歡迎撥打客服專線(02)7752-3600洽詢。
受疫情影響事業基本工資補貼放寬認定,延長受理期間至15日
- 2022-04-05

受疫情影響事業基本工資補貼放寬認定,延長受理期間至4月15日。(圖:經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