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住宅補貼第2次受理申請至25日 地區租金補貼2戶

  • 2022-02-16
 110年度住宅補貼第2次受理申請至25日,本縣租金補貼每戶每月最高補貼3600元,補貼期間為1年。(圖:營建署)

 110年度住宅補貼第2次受理申請至25日,本縣租金補貼每戶每月最高補貼3600元,補貼期間為1年。(圖:營建署)

【記者吳嘉榮報導】110年度住宅補貼第2次受理申請至25日,項目為租金補貼。申請書表請透過內政部營建署網站補貼專區(https://reurl.cc/yQKexE)下載,或至各鄉公所或縣府產發處1樓免費索取。如有疑問請電洽0836-22975分機133,陳小姐。

本縣租金補貼計畫戶數為2戶,每戶每月最高補貼3600元,補貼期限最長1年。因應疫情影響,第2次受理申請不接受現場收件,以降低疫情期間接觸感染風險。受理截止日前,申請書件請以掛號郵寄至產發處(20942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01號),其申請日認定以郵戳為憑。採線上申請方式者,申請人於受理期間至內政部建置住宅補貼線上申請作業網站(https://reurl.cc/arKdv9)提出申請並上傳相關文件,其申請日認定以完成案件送出為憑。

申請租金補貼者,應具備條件為本國國民且已成年、未成年已結婚、未成年已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租金補貼限無自有住宅,家庭年所得及財產應符合住宅補貼對象一定所得及財產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