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持2級疫情警戒至24日  運動、唱歌、拍照恢復戴口罩

  • 2022-01-11

 日期:1月9日起至1月24日。

 ◎2級警戒措施

 ▲戴口罩規定加嚴,除少數例外情形(如下所列),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運動、唱歌、拍照及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恢復為須戴口罩。

 ▲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含交通運輸)應嚴格遵守:實聯制、量體溫、加強環境清消、員工健康管理、確診事件即時應變。

 ▲賣場、超市、市場加強人流管制:室內空間至少1.5米/人(2.25平方米/人),室外空間至少1米/人(1平方米/人);不開放試吃。

 ▲餐飲場所:落實實聯制、量體溫、提供洗手設備及消毒用品;宴席不得逐桌敬酒敬茶。

 ◎符合以下例外情形者,得免戴口罩:

 下列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或準備口罩,且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農林漁牧工作於空曠處(如:田間、魚場、山林)工作。

 ▲於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

 ▲於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

 ▲外出時有飲食需求,得免戴口罩。

 ▲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或活動(例如:藝文表演/劇組/電視主播等演出人員正式拍攝演出時、運動競賽之參賽選手及裁判於比賽期間等),如符合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之相關防疫措施,得暫時脫下口罩。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