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時值歲末年終,不少家庭為除舊佈新,常會添購新家電,財政部國稅局提醒民眾,購買節能電器如符合貨物稅條例規定者,可以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稅額。
國稅局表示,即日起至112年6月14日止,凡購買經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1級或第2級之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非供銷售且未退貨或換貨者,每臺最高可退還減徵貨物稅新臺幣2,000元,民眾可於購買節能家電之次日起算6個月內,以網路或書面方式向任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申請。
國稅局說明,購買節能電器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得以線上申請、紙本郵寄或臨櫃辦理,而線上申請除提供申請人以自然人憑證、健保卡、工商憑證、組織及團體憑證等方式確認身分外,為便利民眾, 110年度更增加「簡化身分認證(限直撥退稅)」申請方式,只要透過網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稅務資訊/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消費者線上申請/選擇「簡化身分認證(限直撥退稅)【免使用憑證及讀卡機登入】」,依照步驟登錄身分資料、金融機構帳戶、發票(或收據)及電器產品資訊,並上傳退稅帳戶存摺封面及相關附件影像檔進行申辦,經國稅局審核並與金融機構比對完成身分確認後,退稅款就會直接撥入該指定帳戶,方便又快速,民眾可多加使用,而且記得一定要在期限內提出申請,別讓您的權益睡著囉!
購買節能電器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 申請方式多元又便利
- 2021-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