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報導】您可能不知道的事,有網友反映,之前購買的立榮臺馬航班機票辦理退票發現已逾期作廢(已超過2年);立榮方面表示,依目前國內線機票之使用規定,全額機票使用效期為自機票開立1年內皆可使用,機票退票期限為至機票效期到期日起1年內均可辦理;特殊折扣機票之使用效期及退票期限等使用規定與限制,請於訂購時多注意或參閱立榮航空國內線航空乘客運送定型化契約。
依據立榮航空國內線航空乘客運送定型化契約,立榮航空公司與機票或登機證上所列載之乘客同意遵守下列條款,跟退票有關係的條文如下:
第二條:機票自開票日起一年內有效,但機票上有特別規定者,依其約定。
乘客於機票有效期限及有效期限屆滿後一年內,均得憑證請求辦理退票還款,逾期未請求辦理退票還款,該機票作廢。
下列機票得報經民航主管機關同意後,訂定逾期作廢之退票限制:
一、三日(含)以上法定連續假期公告疏運期間航班之機票;
二、應民航主管機關疏運旅客臨時加開班機之機票;
三、第七條優待票以外之其他經民航主管機關備查之優惠票,其價格未滿全額票價七折者。
第四條:乘客依第二條第二項規定辦理退票時,應至原售票單位辦理退票手續。原售票單位得酌收票面價(實際售價,以下同)百分之十退票費用(退票費用最高不得超過票面價百分之十)。但第七條優待票以外之其他經民航主管機關備查之優惠票,於航班出發前辦理退票,原售票單位得酌收票面價百分之二十五退票費用(退票費用最高不得超過票面價百分之二十五);於航班出發後辦理退票,原售票單位得酌收票面價百分之五十退票費用(退票費用最高不得超過票面價百分之五十)。
經說明相關規範後,有網友表達支持,認為是當事人自己忽略了;但部分網友認為航空公司應優先使用快過期的機票。一些網友也懷念早期櫃台手動時光,櫃員還會親切提醒旅客有比較舊的機票要不要先使用,現在想真的是回不去了。
網友反映立榮臺馬航班機票 超過2年逾期作廢 立榮:退票期限為至機票效期到期日起1年內均可辦理
- 2021-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