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檢局提供嬰兒用浴盆選購及使用注意事項

  • 2021-12-02
 消費者於選購及使用嬰兒用浴盆時,請選擇貼附有商品檢驗標識的商品。(圖: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

 消費者於選購及使用嬰兒用浴盆時,請選擇貼附有商品檢驗標識的商品。(圖: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

【記者吳嘉榮報導】每個小孩都是父母心中的寶貝,而在其嬰兒時期,父母會購買嬰兒用浴盆作為其沐浴的工具,若使用品質不佳的嬰兒用浴盆,或使用不當,恐引發嬰兒受傷危險。鑑此,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馬祖辦事處特別提醒民眾選購及使用嬰兒用浴盆注意事項。

基隆分局馬祖辦事處表示,嬰兒用浴盆自7月1日起已列屬應施強制性檢驗商品,消費者於選購及使用嬰兒用浴盆商品時,請注意下列事項:

一、應購買貼附有商品檢驗標識及完整中文標示嬰兒用浴盆,使用前並應詳細閱讀適用年齡、警告與注意事項及使用方法等資訊。

二、商品中文標示,內容應包括廠商名稱、電話、地址、製造日期、主要材質、原產地、溺水及跌落危害警語等,以確保嬰兒安全。

馬祖辦事處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安全性與標示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並提醒民眾對所購買商品多一些瞭解,在使用時就有多一分安全保障。消費者可至標準檢驗局網站商品安全資訊網(http://safety.bsmi.gov.tw)項下查閱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7123洽詢。